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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事(1/2)

葬礼结束后,崔红梅想留在李家屯陪李妈妈住几天,但是李妈妈眼里容不得姑妈半点!红梅左右为难!李耀方说:这个好办,给姑妈放一段时间的假,待你回城时,再一块儿回去好了!红梅觉得是!

头七过后,李妈妈精神好的许多,见红梅整天过得无聊,就说:我已经好了,你要是喜欢在城里住,你就去吧!我这里有耀明,蓝郡,和两个孩子陪着就行了,还有耀琴也经常来!你们有时间了过来看看我,我也就很高兴了!

崔红梅说:妈,我没有觉得无聊呀!我在那里都一样,我是喜欢安静的人!读书写字是我的爱好!我的意思是让你也去城里住,乡下条件虽然不错,毕竟购物买东西没城里方便!可是你不喜欢楼房,说住着老觉得闷的慌!我觉得是不习惯而已!妈!要不你再去住一段时间试试?

李妈妈笑说:我就算了,这几十里路,也会晕得我七昏八倒的,你们闲了就来,提前打个电话,我给你们做猪肉炖粉条,你爱吃,耀方也爱吃!这多好!你要多吃些长肉的,你看看你,也太瘦弱了!不要老减肥减肥的,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一点抵抗力也没有!还有一件大事,我不说你也应该明白,你爸最后一口气说的也是这个。

崔红梅没有反应过来,就问:妈!什么大事呀?

李妈妈见崔红梅居然不知道自己的大事,心里多少有点不高兴,但也没有表露,说道:傻孩子,耀方都三十多岁的人了!你也该为他生个娃了!

崔红梅听了脸一红!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

李妈妈悄悄地问:你们是不是避孕了?

崔红梅说:我还年轻,没有想过要孩子,有孩子会很累的!

李妈妈不高兴地说:这是什么话,那有嫌累不要孩子的?你嫌累了生了我来带,我带的孩子都健壮聪明活泼的很!耀方,耀明,耀琴,还有耀明的金庸,金玲那个不是顶呱呱的身体,顶呱呱聪明?

崔红梅怕再说下去惹老太太生气,就顺从地说:好的,妈!我知道了!李妈妈这才高兴地说说笑笑个不停!

下午时分,乔福开车来接崔红梅,崔红梅便带着姑妈回城了!

先在超市买了些东西,到上华城时天色已晚,炫丽的霓虹灯灯光照耀着斗大的三个金字!小区里的一座座洋房显得格外的漂亮!灯光照明了一个个窗口,崔红梅忽然觉得那是一个个漂亮的鸟笼子!每个笼子里都有一个流年的故事!或冗长,或短暂,或幸福,或悲哀!

而自己家的那个窗口的灯也亮着,她的故事是短暂的幸福?还是冗长的悲哀?

崔红梅觉得上华城主宰了她的命运!好吧!她认命了!她把这辈子要交给了富丽堂皇的上华城!无悔无怨!

李耀方的晚饭已经上桌了。

崔红梅脱外衣,换鞋子!叫道:老公,我们回来了!

李耀方回道:好,洗手吃饭了!

姑妈急忙洗了手,去厨房帮忙!

晚饭很丰盛,有红梅喜欢的红烧鱼。

红梅说:老公,你真棒!这鱼真好吃!好像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更有味了,连鱼刺也像鸡肋一样有味!

李耀方说:你这个吃货!你这嘴可真刁,被你尝出来了!今天的做法还真不一样!

姑妈说:把窍门教给我,我天天给你们做吃!

李耀方说:好的姑妈,这个容易!

谁教你的?以后就做这个味!真不错!崔红梅说。

李耀方说:袁姬……!

崔红梅一听袁姬二字,好像被针戳了一下,针没有戳到肉上,而是戳到神经上了!神经通着心!心里马上不痛快了!摔下筷子就进卧室了!

李耀方急忙说:怎么了?怎么了!我话没说完呢!他也跟进了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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