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五十一章 我喜欢你!(1/4)

首先,孙桦改名周晔。

其次,跟大家道歉,实在我写这本书,一直都在努力避免一些所谓的人物模板,廖辽不是那英,也不是田震,更不是范琳琳,孙桦当然也并不是孙楠。只是,人都是有思维逝世角的,尤其是当码字进进某种状态之后,比如说,尽管我每次码字结束之后都会回头检查,却总是无法创造一些很明显的错别字,非得等到第二天重看一遍才会创造。

所以,嗯,这个人物,以后是周晔。

***

周晔对这酒吧应当也是挺熟的,起身跑过往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登上了舞台。

此时的酒吧里,已经上座了足足七八成的客人,大家看到周晔登台,不少认识他、听过他唱歌的熟客顿时就鼓起掌来,有人甚至还吹起了口哨起哄。

周晔冲大家笑着点点头,抱着把管人家借来的吉他,把麦克风卡好,笑着说:“嗓子痒了,那个……给大家唱首廖辽的歌,《涛声依旧》。”

底下开端哗哗的鼓掌。

他的嗓子,清亮高亢,中频略微显得有些弱,支撑力不足,但高音区真的是醇厚清亮,非常赞。

廖辽饶有兴趣地听他翻唱自己的歌,听到一半,笑着问李谦,“怎么样?”

李谦点点头,“水准不错,但是,他唱情歌……嗓子太亮了。”

廖辽有点讶异。周晔的嗓音条件是连她都感到相当赞的,就忍不住问:“亮了不好吗?伤心点的歌,会显得痛彻心扉。柔情的歌……呃,他处理还是挺细腻的呀?”

李谦摸了摸下巴,缓缓隧道:“他的嗓音很好,也有很细腻的那部分处理,但是,他的演唱太有豪情了,所以。苦情的歌,还好些。但大家记住的也不会是他歌里的情,而会是他这把嗓子,至于柔情的歌……反正我不太看好,他这把嗓子。假如唱情歌,就是范例的嗓子好到反而会影响表达和传情的例子!”

廖辽想了想,仔细一咂摸,还别说,倒似乎是真有点那个可能,就忍不住问:“那怎么办?你感到他合适什么门路?”

李谦想了想,说:“抒怀民谣、民歌,夸奖类,总之。选歌必需要大气!或者,干脆往唱一些励志的大歌……总之,他的嗓子决定了。他走不了太过情绪化的门路。嗯,你回头跟他说一声,别的不好说,选歌的时候还是尽量避开太柔的歌吧,他真的分歧适。”

廖辽缓缓点头。

…………

周晔唱完了,在掌声中走下舞台r();重生之荷盼。红蚂蚱乐队随后登场。

台下顿时欢呼声四起,掌声如潮。

嗯。据廖辽说,红蚂蚱乐队最近半年在地下音乐圈非常的红,很多专门爱好听夜场的人,都特别爱好他们。

这个时候周晔走回来,笑着说:“献丑了、献丑了,李老师,您多提意见。”

李谦恭廖辽一起正在鼓着掌欢迎他回来,闻言笑道:“意见谈不上,你的嗓音条件也好,还是唱功也罢,无可挑剔。不过,你的声音倒是给了我一些灵感,嗯……”他指了指头脑,说:“有点想法,回往看能不能写出来。”

周晔闻言顿时眼前一亮。

圈里人,谁不知道李谦每次出手都是精品!

这个时候,李谦说听到自己唱歌有了灵感,这可是多好的机会,事实上,周晔主动请求给李谦唱歌,为的还不就是想邀首歌?可真到了这个时候,李谦似乎表现出了对他的观赏,正是合适他开口的好机会,但偏偏,他张了张嘴,有些话愣是没敢说出来。

李谦的作品都是精品不假,但他的作品也都很贵啊!

曾有有心人帮李谦算过一笔账,自从进行以来,他也就是第一次卖歌给廖辽的时候,是按照五万一首出的,从那之后,他每首歌都价值几十万,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汉乡 恶魔前夫请靠边 女总裁的逍遥兵王 凤灵 攀天途 高调婚宠:BOSS,别惹我 开局造个超星球 无上玄界 极品暧昧 冷少的日租小妻子:宝贝,乖乖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