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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法庭激辩 一(1/3)

自从开庭之后,丁雪菡的心一直悬在嗓子那里,听到凌沧的话,差一点要蹦出来。她看向李校长,发现后者淡然自若,好像不在乎让凌沧自辩。她再看铃兰,同样云淡风轻,好像对凌沧信心十足。

“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可以自辩……”顿了顿,法官接着说道:“但鉴于本案有两个被告,被告人又未满十八岁,所以需要征求作为被告监护人,同时也是另一被告的明海一中同意。”

李校长很快传来答复,同意凌沧自辩。法官点点头,随后好心提醒凌沧道:“被告人,我必须提醒你,你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可能根本不足以应对这次诉讼。因此我本人希望,你还是由经验丰富的律师代为辩护,希望你慎重考虑。”

“我已经考虑清楚了,我要求自辩。”凌沧斩钉截铁地答道,看了看两位律师,接着又道:“法官先生可以放心,这两位律师仍然是我的代理,可以给我提供法律服务和建议。”

“好吧。”法官的心里很是为难,一方面得到葛教授方面的宴请,要求多加关照。另一方面,他却又从上级那里得知,上面有人罩着凌沧。这样一来,他难以主动做什么,怎么做都难免得罪另外一方。于是他这时打定了主意,索性放手让双方在法庭上辩论,谁能在法律规定之内说到了对方就判谁赢:“同意被告人自辩。”

“葛教授的诉状,我已经听到了,大概是费了不少苦心写的吧。”凌沧于是开始了自辩,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缓缓说道:“在我进行自辩之前,请法官允许我引用一个例子,是发生在大洋彼岸的。”

“国吗?”法官告诉凌沧:“希望你注意,国的司法体系与我国不同,因此国的案件在我国不具有比对意义。”

“我懂,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必须依照法律条文断案。而国属于英美法系,属于不成文法国家,法官可以依据经验造法、或引用判例判决。但是请法官先生注意,首先、近些年的趋势,是两种司法体系的差异正在逐渐缩小;其次、则是另一司法系统中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的基本道德和观念价值是具有借鉴意义的。”顿了顿,凌沧一字一顿地说:“我们都知道,华夏特别喜欢强调自己的国情,但是无论我们的国情多么特殊,社会的情况怎么有别于其他国家,仍然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毕竟有那么些东西是超越了民族、文化和国家的界限,具有普世价值。”

“好。”法官点点头:“允许你引用。”

“我们都知道,国是一个多元社会,在那里可以碰见持有各种思想理念的人,甚至还包括新纳|粹组织。于是有那么一次,就发生这样一个案子……”凌沧缓缓说道:“一个新纳|粹组织申请游行,当地政|府考虑到游行路线会穿越一个犹太人聚居区,于是没批准。这个纳|粹组织就开始打官司,把政|府给告了,看到了吧,在国,政|府同样可以坐到被告席上。不过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帮助这个新纳|粹组织打官司的,竟然是一个犹太律师……”

大家本来不明白凌沧引用这个例子的用意何在,不过听到这里,还是被吸引住了。

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凌沧这才缓缓地说了下去:“我们都知道,新纳|粹和犹太人碰到一起,简直就是火星撞地球。可这个犹太人却帮助新纳|粹打官司,又是为什么?难道他是犹奸?”

所有人都看了看同伴,连法官都看了书记员一眼,随后才看回凌沧:“你接着讲吧。”

“可以想见的是,这个律师在犹太人社团内部饱受非议,遭到很多批评。后来这个律师说了这么一番话……”有意默然了片刻,凌沧才公布了答案:“他的大概意思是说,他与其他人一样,认为那些新纳|粹分子的观点和理论是何其荒谬、何其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他们作为公民,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而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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