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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1/2)

五年前a市

十九岁的王则安在a市名声大噪。一直梦想着要跟王夫人环球旅游的老王同志他爹,一看到有人可以接手他的公司,当即就将公司一大半的事情交给了他处理。

王则安有天分,有野心,有魄力,有能力,但是独自在外过了十年毫无拘束的生活,根本就受不了这种天天坐在办公室绷到跟橡皮筋一样的生活。

王则安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流浪的人。

直到差不多一年后,那时的王则安其实已经差不多可以忍受这样的生活了。

对,没错,是忍受,而不是习惯。他只能依靠一个个大刀阔斧的公司决策发泄心底的郁气。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

其实那天晚上他本来是不打算回家的,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时,那轰隆隆的雷声就像在耳边炸开一样,慑人心魄,紫色的闪电从空中劈下来隔着玻璃,当着自己的面,从上至下。

很多人畏惧大自然的力量,可他不一样。他喜欢那种精疲力竭的刺激感。

鬼使神差的,他按了电梯下楼,直接走进了雨里。

在这样的深夜,还是雨夜,商业中心区没有几个人,办公楼也都关了灯,白日里熙熙攘攘的街道,此时只剩几盏在风雨里苟延残喘的昏黄路灯光。

像是有什么指引般,他一步步走进了办公楼旁的小巷。

一个小小的人影趴伏在地上。

他光着身子,身上缠着乱如麻绳的红色丝线,从脖子到脚踝的每一寸,都是如此。因为下雨的缘故,丝线被浸湿,原本发亮的红绳变成了暗淡的深红色,在漆黑的巷子里发出幽幽的蓝光。

已经湿透的皮鞋踩在水坑里啪嗒啪嗒的响着。

他受到蛊惑般一步步走过去。

趴伏着的人影突然抬起头来。

那是一张八九岁小孩儿的脸,圆圆的脸蛋还有些婴儿肥,栗色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脑袋上,一缕呆毛垂在眼角处一下又一下的滴着水,在地上的水坑里砸出水花。

他的小鼻梁很可爱,嘴唇微微嘟着看起来很无辜,他的皮肤白皙,肉嘟嘟白嫩嫩的小脸上满是红色的血痕,那血痕比他身上的红色丝线还要艳上几分。

王则安只觉得心中一疼。

下意识的想要看清小孩儿的表情时,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小孩儿的眼睛在黑夜里发着幽幽的绿光。

他怔怔地盯着那两簇光,眼睁睁的看着那光渐渐暗淡下去。 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露出来,又缓缓地闭上。

“你怎么了”心上的疼痛来的太突然,一瞬间他都有些腿脚发软,却又不知在什么力量的支撑下冲了过去。

闭上的眼睛又缓缓睁开,看清他的一瞬间,小孩儿的眼里闪过一丝激动与兴奋,“千灵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嘴角绽开了一抹灿烂又纯洁的笑,又急急道:“快离开这里哥哥你现在是普通人类,斗不过他们的别管我了快跑啊千灵哥哥”

吼完这句话,小孩儿就又闭上了眼睛,王则安伸手摸了摸小孩儿的额头,烫的吓人。

虽然听不懂小孩儿说的什么,但有一句王则安懂了,那就是:离开这里快跑

离开这里快跑

王则安没有丝毫犹豫的照做。

直到很久以后他都没有明白当时那种莫名其妙的信任从何而来。

直到更久更久以后,他才终于明白那句话与你旗鼓相当的敌人,其实是最适合做你并肩战友的人。

豆大的雨点劈头洒下,雷声在头顶炸开。

从a市到d市,他开了整整十个小时。

直到雨停的时候,车后座的小孩儿才悠悠醒来。

所幸他在车内一直备有常用药和换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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