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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3/3)

年离婚官司。

他们事务所,律师的薪金和代理费挂钩,有的律师一星期赚大几万,有的磕半年酬劳比不过农民工。

“就知道他舍不得虐你。”杨姿笑言,“你是他的得力干将。”

“你才是。论专业出身,我比不上你。”

“专业?进了社会才知道很多时候专业没那么大发言权。”杨姿感叹,她一直很努力,所以更迷茫。

甄意笔一顿,抬头,认真道:“阿姿,你温柔漂亮又能干,女人味十足,聪明劲儿不缺,我几多羡慕你。”

杨姿一愣,嗔怪地瞪她,又道:“意,我跟老大商量过了,想往刑事这边发展,到时候要带我哦。”

“嗯,”甄意沉思半刻,“你现在手头还有事吗?”

“那个离婚案还剩一点儿后续,怎么了?”

“和小江一起协助我跟这个案子吧。”甄意扬了扬手中的委托书。

“这个啊,怕暂时不行哦,昨天老大交给了我一个刑事案,也是社会影响很大的那种,我可能忙不来给你打下手了。”

“是吗?恭喜,那你加油。”

上班时间到,办公室里陆陆续续忙碌起来。

杨姿回去处理手上的工作,休息时,习惯性往甄意的隔间看一眼,刚好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高挑女子走进去,那个身影看上去,有些眼熟。

宋依?大明星宋依?

难怪那份合同上代理费那么高!

他们律师事务所在这次的林子翼V.S.唐裳案里声名鹊起,风光最盛的当属甄意。难怪大明星会慕名找过来。

话说,当初卞谦接这个案子时,事务所里很多资历更深的律师都不敢沾手;而今,个个后悔莫及。

杨姿看看自己的案子,帝大高才生岳锋课堂泼硫酸捅刀,4死3伤,很吓人。岳锋家境贫穷请不起律师,法院便委托他们事务所派律师。薪水低就不说了,杨姿看上的是这个案子的恶劣影响和公众关注度。

第一个刑事案就如此出名,已经是万幸。

甄意是在星期天下午接到的宋依的委托。

Ecstasy私人会所监控显示,宋依曾在案发时间经过案发包厢外的走廊拐角,看了走廊一眼,而那条走廊刚好没有摄像头。

警察认定她是重要的目击证人,可她很不配合,警察问话她只字不答。后来有警察“善意”提醒:“宋小姐,比起目击证人,你更愿意当嫌疑人?”

宋依于是找甄意:她看到了可疑人,可坚决不作证。理由很简单,她是公众人物,不想惹事;另外,怕凶残报复。

她对甄意的原话是“我不想‘被自杀’!”看来,她认为唐裳的自杀有蹊跷。

甄意清楚,目击证人不作证并不触犯法律,但宋依在监控中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太微妙。

林子翼背景显赫。警察的压力可想而知。只有宋依这个突破口,他们当然会想方设法撬开她的嘴,说不定巨压之下真把她弄成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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