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青春里神一样的少年(1/4)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小学是拉帮结派的发源期,一切东西都要占。

比如乒乓球桌,下课铃一响,谁先冲到桌子边,就代表谁占了桌,谁能加入进来打球,都要听他的话。他让谁打,谁才能进入内围。

一开始,个头小速度快的人很是风光,几乎每个课间休息都是霸主,直到小山转学过来,才终止了这条江湖规矩。因为无论谁占到,都必须把控制权移交给他。

长大后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威信。

当时老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大便也要离三尺”,由此可见,我基本没有威信这个玩意儿,连亲和力都不存在。

本来我还能仗着坐前排,偶尔占几次乒乓球桌,当大佬小山出现后,就断绝了我打乒乓球的机会。

我只有两个选择,一、去宣誓效忠,委身为小山的马仔。二、也成立帮派,与之对抗。

我为此挣扎良久。其实我也身怀背景,班长是成绩最好长得最好看的马莉,威信仅次于小山。她莫名其妙每日对我示好,带点儿饼干话梅啥的给我,而且我是午睡时间唯一可以翻小人书看而不被她记名字的人。

但我讨厌她的马尾辫。她坐在我前边,一长条辫子晃来晃去,搞得我经常忍不住爆发出想放火烧个干净的欲望。

日复一日,我永远被排挤在乒乓球桌外围,怨气逐渐要冲垮我的头脑,我做了个出乎大家意料的决定。

我介绍马莉给小山认识,说这个姑娘不错,要不你们谈朋友。小山大喜,这个下流的举动获得了小山无比牢固的友谊,问题是,我失去了午睡时间翻小人书不被记名字的特权。

小山宣布,从此我就是副帮主,和他同样具备挑选打球人的资格。

剩余的整个小学时代,我们一起享受着同学们的进贡。当然,拿到的东西,比以前只一个马莉送我的饼干话梅多了多倍。

初一我把时间都荒废在踢足球上。小山家开饭馆,他没有读下去,彻底当了社会混混儿。

他约我打台球。镇里仅仅一家台球室,台球室仅仅一张球台。我穿着球衣,他穿着人造革皮衣,跑到台球室,已经有几个初中生打得正欢。

小山扯下手套,叼一根云烟,缓步走到那几名初中生面前,冷冷地说:“让。”

初中生斜眼看他,也点了根烟。

小山用一副手套拍了拍掌心,蓦然一挥手,皮手套直抽一人的面颊,“啪”,声音清脆。

那人的鼻血立刻流了下来。

其他人勃然大怒,操起球杆,要上来拼命。

小山暴喝:“不许动!”

他脱下上衣,打着赤膊,胸口文着一个火焰图案。

那年头那乡下地方,谁他妈的见过文身呀?

初中生愣了愣,喃喃说:“你是小山哥?”

小山“哗啦”披好衣服,“噗”地吐掉烟头。初中生们赶紧递烟,点头哈腰。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如此威风凛凛的场面。乡村古惑仔的梦想,盘旋于我的少年时代。

后来我们经常打球,有次打到一半,冲进个小山的忠实粉丝,大喊大叫:“小山哥,三大队和六大队打起来啦!”

小山拽着我,跳上摩托车,直奔村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农村,每个村子还保留着大队的称呼,就是所谓的生产大队。

两边起码聚齐了一百多号人,人人手举锄头铁耙,僵持在两村相交的路口,破口大骂。

我一眼认出来满头是血的马莉。

然后小山的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