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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拖家带口(2/2)

倩儿已经动摇,立马趁热打铁说道:“就这么决定了,安全屋已经安排好了,只要你配合我们,在安全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出去活动也不是不行。”

杨倩儿听完后,动摇的心思就更强烈了,殊不知常欢这是打一棒给一枣子,安不安全,还不是由他说了算?!

思索了一阵后,杨倩儿终于下定了决心,不过却提出了一个要求,道:“我可以配合你们,但有个要求,我有个外甥是跟我住的,他必须跟我在一块,另外还有我的保姆,她也得跟着我,别人做的饭我吃不惯。”

“就这?没问题,小事一桩罢了!”常欢满口应承,先把杨倩儿稳定再说,等去了安全屋,想怎么做还不是由他说了算!

就这样,原本在海傍差馆一直闹别扭,不肯合作的杨倩儿,被常欢轻而易举的骗到了安全屋。

安全屋,就是为保护证人而设置的,接受保护人士一般会被安排入住安全屋,直至出席法庭时方会现身,安全屋是机密受保护的民房,一般分散在民居内。

但考虑到杨倩儿的特殊性,以及赵国民的身份,常欢没有接受差馆的安排,而是自行在距离杨倩儿别墅不远的地方租了套房子。

同样是别墅,但却比杨倩儿那套要小得多,只要没人给赵国民通风报信,大概他不会猜到杨倩儿竟然就藏在附近,至于房租的问题,自有杨倩儿父母跟她男朋友负责,对于他们那些有钱人来说,这点钱算什么。

在常欢带着一干伙计检查房子的时候,杨倩儿在陈志杰与庄子维的保护下,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来到了别墅,与她同行的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屁孩,还有一个穿佣人服的中年妇女,就连宋世昌派来帮杨倩儿的那个律师都跟过来了。

看到这个场景,常欢狠狠的瞪了陈志杰跟庄子维两人,那个小屁孩估计就是杨倩儿的外甥,另一个则是她的用人,这两人跟过来还没什么,毕竟是常欢答应过的。

可那个律师怎么也跟过来了?虽说他是宋世昌的人,应该不敢出卖杨倩儿,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常欢可不敢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忠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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