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叙事角度、情节与节奏(1/4)

(1)读小说的契约关系

。[燃^文^书库][].[774][buy].[com](燃文书库(7764))

由于武侠小说的发展有好一段历史:就我读到的理论,可以上溯到《水浒传》,所以人们在读武侠小说时,都有一个惯性的期望:“我读武侠小说就是要看到这样的!”而写武侠小说的作者写进去。可以说,当作者清楚地意识到我在写某类型的小说时,就等于跟读者定下一种契约:作者、读者心中都有一把尺,有若干无形的规则他们要遵守且习惯。



奇幻小说,还有其他类型的小说也是同样道理。



(2)器物成标志



不知从何开始,器物成为小说人物的一种标志。如玄铁剑之于杨过、风华刀之于兰斯洛(原谅我,一时想不出更好的例子&am;gt;_&am;lt;,不过这也很惊典啦~)唔……还有……光轮两千之于哈利波特?龙气剑之于素还真?井中月之于寇仲……圣衣之于圣斗士~~这个算吗?(例子真多,小叶子用msn跟网友讨论出不只这些)



总之,以现况看来,角色们拿着名牌刀剑、魔法器具蔚为风行。(君不见那些什么东东,都是上古名剑啦~或者是那个铸剑大师制作的?)



以上,虽然我把这个现象说成拜名牌,但以其作用来说,看到器物、听到器物的名称就想到器物的主人,真的是件方便的事。



其他还有某角色特有的绝招,拥有的坐骑(赤兔马~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啊~~^^)等,都会起同样作用。



(3)创造环境



个人理解,侠的行动要得以实行,必须要有个反抗的对象,甚至环境在,这样行侠才有理由──有理由使用暴力。就如同“师出无名”的道理一样,行侠如果没有正当(或者表面上理所当然)的理由,拿能称之为“行侠”?



从这个观点来看,和《水浒》的“逼上梁山”来比对,可以发现这个“逼”字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小有高俅这位反派逼害忠良,大至当时的政治环境所致。“落草为寇”本来是不合法,做的事也不是什么好事,但一经“反抗对象”的设置后,本来不好的事便变为想当然尔,甚至还可以树立“替天行道”的大旗。环境、反抗对象的设定得宜让本来负面的事(暴力、杀人越货等)有了变质,这一点和武侠的特色是相通的。(嗯……以奇幻来说,用魔法轰人也是暴力^^)



总之,除非你以当奸人为宗旨,不需要使用暴力的理由外,角色的行动都要有合理的理由的。



他为什么会这么做?逼不得以?为了自保?……其他如一些以收集美女为宗旨的小说的话,就可以换成:他为什么会打架?因为敌人抢他老婆、因为他看上了敌人的女人、因为要英雄救美钓mm……不安排一些会有mm出场的环境给这种角色的话,他就收集不到美女。这些都是同样道理。



说到这里,我们下面讨论小说常见到的人物手法:



(4)人物的对立



这个道理很简单:有英雄就有奸雄、小人。有主角就有敌人。没有对立、冲突那来剧情?所以,如果要写一个侠客的英雄行为,要他们路见不平、为民出害,在武侠小说常见到的一种手法是,把敌人(不管是大条的还是杂卒……)尽量贬低,以突显英雄。比较极端的例子就是无恶不做的贵族高官(或恶霸)欺负主角……以奇幻小说最显着的例子,应该就是那什么代表邪恶的“大魔王”的存在吧?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神道帝尊凌菲菲 超级保安在都市 女神的超级鳌胥林阳苏颜 青春无悔 江小年沈淑云 权游之最强国光 我家捡了个男神 全球高武开局签到百倍奖励 问道红尘 [综武侠]吾命将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