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新的开始(1/2)
巫蛊之祸,戾太子组惨遭灭族,侥幸逃生的王翁须生下皇曾孙,起名刘洵,为了免皇族的追杀,刘洵有另个名字,刘病已,从小生活在百姓之间,不可免的染上的些市井痞子的格,却有幸到了大司马霍光的女儿霍成君和平民许广汉的女儿许平君,还有来自天竺高人鸠摩空的指引,最终走向成,登上帝位,史称汉宣帝,登上地位的时候,没有听从大司马霍光的建议,立霍水仙(霍成君的另个名字)为后,霍成君的母亲霍式毒死许平君,趁此逼刘病已立霍水仙为后,在些误解之下,刘洵将霍水仙打入昭台宫,霍水仙在知道刘洵杀尽她全家之后,愤怒之下,饮鸩自杀,后来刘洵知道了事的所有经过之后,拔剑自刎,临死之时,他的鲜血沾满了他身上母亲送给他的天竺的辟邪宝镜,最终重生在几千年之后的世纪
李孝清出生在个农村,每当小学放假之后,就会来到城里,在父母那儿玩个假期。相信来自农村的许多人都知道,到考试结束的时候,通知书都不想拿,直接就去城里玩去了。至于作业么,呵呵
“老师,你看啊,这试也考完了,书也不用读了咳咳,不对是不用上课了,我是不是可以提前离校了啦”?在面对个年近半百的老人面前,在看到老师的眉头紧皱之后,收起吊儿郎当的模样,点头哈腰的说道,就像抗曰战争时期的那些汉对着太君点头哈腰的模样。状转变之快。
“你这小子,到放假,比谁都高兴,走吧走吧,省的给我找麻烦”,想起眼前的少年在上学的时候,成天在教室后面不是说话就是睡觉,当然还有个严重的陋习,就是削铅笔,那时候的小学基本上都用钢笔或者圆珠笔,当然签字笔这种高级货用的人肯定很少,所以他对这种做法感到深恶痛疾,再找他说了n次话都没有作用之后,他放弃了,毕竟眼前的少年,看起来长相还算过得去,(老师你是在乱说,我可是宇宙第帅)但是看起来绝对算不上聪明的人来说,却是个怪才,什么叫做怪才,就是比天才还变的那种。
李孝清看老师还在考什么的时候,趁机放在桌子上带东西,就要准备溜走,“站住,你小子是不是还忘了什么东西”?老师瞥了李孝清眼说道。
“咳咳,老师没有什么啊,我就是觉得你的茶叶很好喝,然后就拿了点,这不我就采了更多的茶叶给孝敬你了吗”!李孝清脸不红气不喘、本正经的说道。
“好小子,我就说我的茶叶怎么用得那么快,原来是你这小家伙给我了,既然你还回来了,那么就算了吧”!话说老师你这收茶叶的手速可真快啊,本来想赶李孝清走的时候,他又添了句,“还有这是你的作业,你以为拿个茶叶就能忽悠我啊”!
李孝清脸都绿了,这就要从他是个怪才开始,他擅长茶道,而且尤其擅长制作茶叶,这让许多人都莫名前来,而他却有个,他想给谁茶叶就给谁,不给无论你说什么,他就是不给茶叶,美名其妙曰,有些不懂茶的人,是对茶这种神圣的东西的侮辱,所以他就想用茶叶来买通老师,不去做作业。
然而老师还是给他布置了比同班同学更多,更奇葩的作业。
“老师,为什么我没有暑假生活,或者作文啊,拼音,造句啊,数学题什么的啊,却偏偏是些论语,道德经,还有这本,咳咳,慢着老师你确定没有拿错”?李孝清指着本上面印有真田羽纱的封面的写真集,上面有着个穿着双高跟鞋,长筒裤勒下的长,白衬衣里面是黑衬衣,留着齐刘海,刘海下面是副黑眼睛。说着还翻看几页,里面的容让他血脉喷张
“咳咳,拿错了”,老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给他本《孟子》,然后挥着手:“给老子滚,把这几本书给我背,老规矩哈”。
李孝清捂着嘴巴窃笑,然后拿着几本书就往家走。
第天,李孝清踏上征程,怀着种激动的心,前往城市。为什么这么激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抱歉,刘备是我杀的
飘到星际养包子
太后侄女不好嫁
末世血途
我有一间阴阳茶馆
花都大少
都市全能极品高手
盛世天宠:绝色丹神
阴刻之君
农村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