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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抄书(1/3)

第二日,天刚刚亮了没多久,庄可卿同沈凌就揣了馒头上路了。

馒头是昨晚剩了,早早起来放粥边温了,路上吃正好。

临出发的时候,秦蔓枝还又塞了一人一竹筒的水,好叫他们别渴着。

“娘,您回去看着阿满吧,小家伙这段时间粘人的紧,身边一会没人,准要醒。”

庄可卿和沈凌这回没推板车,只一人背了个藤筐,站在路口。

“那我回了,你们也早去早回!”

眼看着娘回了屋,庄可卿这才拉了沈凌离开。

这一路上顺利,中间两人只歇了一会,等到了松陵镇的时候,日头才上来没多久。

守城的士兵还是老样子,懒懒散散的站在门口,查验每个进城的货。

他们的筐子是空的,士兵只伸头看了眼,收了钱就挥手让他们进去了。

沈凌之前一直在县城生活,但因为不得老爷夫人喜欢,平日里都是拘在家中,也同个隐形人一般,甚少有机会出来。

这回同庄可卿到了镇上,竟是他第一次逛街采买东西。

“嗯,就先去把你的笔墨纸砚给买了,至于考试用的书,等拜访过老秀才再去买吧。”庄可卿站在城门入口的地方,对了沈凌说。

“不用买书。”

“啊?”庄可卿以为自己听错了,张了个嘴,表情有些滑稽。

“我说,不用买书。”

沈凌把人拉到一边,让开了差点撞到她的马车。

“走不不长眼么,堵着个门!”赶车的车夫骂了一句。

可庄可卿根本没理他,只抓了沈凌问,“读书怎么不用买书了?我们不省这个。”

她神情急切得像是怕面前的人反悔一样,这反而让沈凌不知从何说起了。

其实他从小便是过目不忘,任何书,只消从头到尾认真读上一遍,就能背下。所以,他只需要去书店看书就行了。

就是这法子总是感觉占了人的便宜,他这样的性子,实在有些惭愧。

可庄可卿哪认为这是占人便宜的事。明明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啊!她活了两世了,都没见过过目不忘之人呢,可见多么难得。

眼前的少女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的神情,反倒出乎意料的兴奋,她拉着沈凌的衣袖,就说:“你这么厉害之前怎么不说?走我们快去买了笔墨,然后再去书店瞧瞧。”

沈凌从不觉得过目不忘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因为从小到大,发生在他身上的所有不堪与痛苦,他都记得清楚,从未能忘却过。

可庄可卿高兴的样子又太过真实,让他甚至产生了有这能力也许是件个好事这样的错觉。

虽不是逢了集,但上午的松陵镇依然热闹。

街边刚出炉的包子热气腾腾,三文钱就能买个肉馅的,两文钱能买个菜的,实在兜里没几个铜板,还能弄个没馅的馒头,这个便宜只一文钱就能买上成年男子拳头那么大的一个个。而卖了面条混沌的食摊也不乏顾客,喝汤的嗦面的,伴了小贩的叫卖声和讲价声,十足的市井烟火气。

庄可卿没在路上停留,他带着沈凌,一路穿过热闹的街市,来了城东。

这块地方她之前买药来过几次,知道附近有些个卖文房用品的,还有家书店。

她找了家看上去最舒服的,背着筐就走了进去。

店里掌柜的低头正在盘账,听了有脚步声,知道是来客了。抬了头,小胡子还没翘起来,就见进来的是个姑娘,还背了个藤筐,里面空空的。

平日里来这店里买东西的,无不是些读书人,可从来没女孩上过门的。

掌柜虽是稀奇,但也没觉冒犯。上门即是客,他笑着合了账本,对了在店里东瞧西看的庄可卿问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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