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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失踪人口组(2/3)

节,一样要照做。

李仁杰拿着桌面的茶杯,慢慢地喝一口茶,没有插话的打算,继续维持缄默。

现在他对这个看似打杂的部门,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只有听着和点头的份。

曾晓瑜看了他一眼,继续说下去:“我们平均每个月接获将近五百宗人口失踪报告,其中一半以上案件是跟青少年有关。”

李仁杰不意外,只是轻轻地点头。

这就是解释了,为什么总部的这个失踪人口组,会在名称前面冠以「青少年」三个字了。

青少年问题的确是当下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每一个时代都存在,都有因素有不同的变化。

在五六十年代,受到电影的影响,香港人把那些叫那类蓄「飞机头」的不良青年做「飞仔」。

一般常见的飞仔有几种,做偷扼拐骗事的那种叫「臭飞」,加入黒社會的那种叫「黑飞」。

但是在六十年代,当时香港政府及社会对青少年问题,却是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认为他们是受害者,被人荼毒、侵害,缺乏家庭关怀,学校教育缺失,受社会风气影响。

另一种认为他们加害者,即是专门惹是生非的人,他们本身可能是野兽,可能跳舞跳得不够,所以有很大的精力和冲动。

七十年代香港经济腾飞,社会环境也急剧变化,各种黃賭毒因素开始充斥着整个生活环境。

在1978年有一部「油脂」(rease)电影上映,香港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油脂飞」。

这是个新兴的群体,他们只是油光粉面,言行浮夸、不切实际,相对来讲社会危害性较轻。

他们未必是因为缺乏物质生活,而是剩下的精力用不完,可能会从事一些反社会行为。

青少年是比较冲动的,一方面受到整个群体的影响,他们不会想到犯事后的后果是如何。

很多时候,他们在心里方面有很多不平衡,有时他们为了一些新奇的东西,好玩、有趣而去做的事情。

比如有时候去超级市场去「高买」,这种不良行为是青少年比较常见的违法案件。。

他们将偷来的东西,并不是拿去卖,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扬威,表现自己有多英雄。

这类年轻人均不离标新立异、连群结党、离经叛道、玩世不恭、不务正业、颓废沉沦的特性。

虽然青少年问题,不单是在香港,在先进国家同样是面临这种头痛问题,可以说是一个高度工业化社会的副产品。

但是自1979年以来,香港的青少年罪案的问题却急剧增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的关注。

在香港没有什么xxx保護法,凡是七岁以上的儿童,违反刑事法例就需要负刑事责任了。

也就是说一旦他们犯事,同样也会被警方落案检控,香港有专设的儿童法院对他们进行审判。

仅去年(1980年),全香港在7至16岁的少年中,就有四千多人被控触犯刑事法例,包括打架、偷窃,伤害他人身体......等。

可以说香港的青少年问题,日益越发的严重,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和强烈批评。

因此防止罪案科,不得不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把青少年这个群体列为工作重点对象。

青少年及失踪人口组,主要是负责统筹和调度全局,每个人都有其负责的一块。

这个部门实际的工作,说白了其实是预防青少年儿童犯罪,谈不上危险,但是要费心思。

那些离家出走的小孩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也很容易被坏人利用,做出非法的事情。

下面的三个分区失踪人口调查组,每当收到失踪报告,便会马上采取行动及会晤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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