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要亡我!(2/4)
据当时负责抓捕的警员汇报,当时毕盖鳄是正准备上李正义的车!>
对于警察的一些想法,李正义太明白。>
在刚说完毕盖鳄找他的目的后,不等人家继续再问,主动又道:>
“我知道毕先生是通缉犯。他刚来找我的时候,我也想着要报警的。”>
“但毕先生告诉我,如果我要是报警的话,他就会离开,到时候让警察找不到他。”>
“而如果我能答应,接下他妻子和秘书的这起案子。>
“等我这边把相关的起诉书起草好了,递交法院被受理后,他就会去自首。”>
“他当时说这番话时,态度十分的真诚。”>
“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法律人,我很清楚不能机械化地去套用那些冰冷的法条。”>
“从刑法上来说,他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他有罪。”>
“但即便如此,他同样也有着自己的一些权利。”>
“该有的罪需要承担,该有的权利也应该要享有。”>
“这是我当了快二十年的法律人,所理解的法律的本质。”>
“所以我犹豫再三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我知道这么做的风险,也明白我没有履行的义务。”>
“对此,我要先说声抱歉,给各位添麻烦了。”>
“不过我让一个危险的人,避免了继续流窜的情况。”>
“对民众而言,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结果。”>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自己做的问心无愧!”>
……>
“……就知道律师的话都多,还好我让利磊去了,换做我真想找个什么封住他的嘴!”>
审讯室隔壁的房间里,透过特制的玻璃窗,>
钟立国看着审讯室中,刑警队副队长白利磊在询问李正义。>
李正义那一番话语很是义正辞严,神情动作更是充斥着十足的正义感。>
可不知道为什么,却听的钟离琰心里十分的别扭和火大。>
再翻看了一遍李正义的资料,确认这人的确和毕盖鳄之间没有其他特殊的联系。>
应该真的只是对方说的那样,是委托人和律师的关系后,>
钟立国也就不再关注李正义这边,去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让自己清醒清醒。>
自从负责这个案子开始,他已经快三个月都没能睡一天的安稳觉了,>
如今胜利在望,只要能攻破毕盖鳄的心理防线,让其把所发生的事情全盘倒出,>
从案子的角度而言,算是可以结案了。>
为此他必须保证足够的清醒才行。>
否则面对毕盖鳄这种杀人如麻的狡猾家伙,谁知道对方还会如何抵赖。>
证据虽然有一些,但还并不足以达到完美的零口供定罪的级别。>
只要毕盖鳄死不承认,胡搅蛮缠,>
最终定罪的结果虽然肯定不会变,但这个过程将会比较漫长。>
那些不见棺材不落泪,胡搅蛮缠只为了能多活几天的人他见过太多了。>
审讯,也是一门技术活。>
并不是一上来直接问就有效果,也是讲究策略和节奏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立刻去审问毕盖鳄的。而是先把人一个人晾在审讯室里的原因。>
孤寂和静谧的场合,最适合思考。>
尤其是犯过罪的人,在审讯室中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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