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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醉花楼(1/2)

午后的阳光照在桌子上一片明亮,看上去还真的是一个适合练字的好天气。

不知道怎么的,提到宇文涵,她就想到练字了。可能是她想到了宇文涵拿一手漂亮的字迹吧。

大雄的字迹也很好看,比爹这个师父写的更好看,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是他的字迹和宇文涵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大雄的字迹苍劲有力,一笔一画干净利落,让人看上去十分的舒服。

可是宇文涵的字迹时刚时柔,转换流畅,笔墨浓淡相宜,看他的自己不仅仅觉得舒服,更加觉得是一种享受。

桥西拿起毛笔,迎着阳光看了看,这支毛笔看上去还不错,笔杆上有着一些精美的雕纹,跟街边摆卖的那些毛笔一看就有很大的区别,应该是出自于那种店铺里商品。

就凭这一点,她就已经认定这些笔墨纸砚根本就不是爹为了她准备的,一定是以前的主人留下来的。

到了盛东城以后,爹虽然像个暴发户一样,不再心疼银子了,可是乡下人的行为还是改不了,买的东西都是很接“地气”的,例如买吃的,他只会买鸡鸭鱼肉,根本不会买燕窝,鲍鱼这些高档货,穿的也是,顶多就是缝纫店里买一些丝绸之类的,根本不会去买那些鹿皮,羊皮缝制的绣花靴子,就是他去买笔墨纸砚的话,第一选择也定然是路边摊。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笔墨纸砚都是从集市上用兽皮换回来的,比盛东城的地摊货更差劲,所以,这里的地摊货对他来说,已经是上品了。

桥西并不知道着毛笔是上等的狼毫笔,就是在盛东城,能够用得起这么好的狼毫笔的人家也不会超过百户……

她将笔锋蘸满墨汁,提起笔来,又不知道自己该写什么了,难道和以前一样,抄写“洗髓经”吗?现在,她已经将洗髓经倒背如流了,就算是没有《洗髓经》在这里,她仍旧可以默写出来。

可是《洗髓经》她真的已经抄写腻了,现在又不是在圣殿,抄写什么《洗髓经》啊。

目光微微的一烁,突然间想到了什么,眼里映照着阳光,眸子如同明珠一样璀璨。

她写下第一个字“玄”……

这些天来,每天都可以从血丝玉里得到一个字,这些字已经牢牢的印在她的脑海里,一直以来,她都没有将这些字给拼凑在一起,今天有时间,又在自己的家里,没有外人在,根本不用担心会泄密,自己可以一边练字,一边研究,说不定可以从中得到一些玄机呢。

很快,二十多个字被她写在洁白的宣纸上,字迹仍旧没有丝毫美感可言,但是已经很工整了,一眼就能够认出写的都是什么,短短的时日之内有这样的进步,还多亏了宇文涵。

这些字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可是连在一起看的时候,桥西就觉得自己在看天书,根本是狗屁不通。

她本来就是一个性子急的人,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就失去了耐性,将抄写好的东西收起来,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她已经想好了,以后放假回来的时候,就会把一个月所得到的字按照顺序抄写下来,也许因为后面还没有抄写,所以前面的意思看不懂。

她始终认为血丝玉里面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那些字的,它们既然如此神奇的出现了,就一定有它们的价值和用途,血丝玉是宝贝,跟它有关系的又怎么会是凡品?

所以她不能暴殄天物,将这些字给忘记了,或者是将它们的顺序给搞混了。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

天空残留着最后的晚霞,看上去分外的妖艳,魅惑。

在这一片瑰丽的天空之下,盛东城显得更加繁荣热闹。

然而盛东城最热闹的地方应该属醉花楼。

不过是傍晚时分,醉花楼还没有迎来最热闹的时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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