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七十章:谁是那个“一”呢?(1/2)

“完犊子。”

街街上锣鼓喧天热闹非凡,人们弯着腰捡着跌落在地上的铜钱,脸上好似有些开心。

可人的情感在此刻大抵是不想通的,陆远只觉得吵闹。

“这么大的声音,你怎么就睡着了呢?”

陆远揉揉刚睡醒的眼睛,打量一下四周,很确定的告诉自己睡过头了。

“哎,也不知小妹看见我没有朝她们打招呼会作何感想,应该会理解我的吧?”

“这起太早了就是不好,容易犯困。”

陆远将双指抵于眉心给自己来了一发回春术,瞬间感觉精神大好。

药儿生气坐在药铺内,一下一下的吃着肉粥。

“药儿,说不定官人是故意这样的呢?毕竟官场如战场得罪人是在所难免的,官人只是不想牵连到我们。”

牡丹善解人意的劝说着药儿。

“嗯,你说的有道理,那我这次就少打他几下,谁叫他想撇开我们呢。”

药儿冲牡丹恶狠狠的说着,鼓着气瞧着有些可爱。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忽略其手上握着的那根三指来粗的木棍。

关于撇清关系这一点陆远确实想过,可对方都能跑到你家请你做官,自己那点人际关系不早摸得一清二楚。

现在想撇清关系未免太迟了些。

再者,

“为什么要想的这么悲观呢,把人治好不就成了。”

陆远晃着脑袋跟随着队伍朝着衙门的方向走去。

衙门前两个石狮子威风凛凛的立在哪儿,门的一侧竖着一座鼓,那是用来击鼓鸣冤的。

红边白面的鼓放置在那红木做的架子上,瞧着让人忍不住想要敲上那么两下。

乱敲的代价也不严重,无非就是牢中七日游而已,包吃包住岂不美哉。

当然是要交罚金,无故击鼓首犯者罚银三两,拘七日。再犯者,罚银十两,拘三月。

带红漆的大门上镶嵌这带金色的铜环,那是用来叩门用的。

走进县衙,两排带红帽穿蓝白衣服的衙役手里握着小臂来粗的木棍,一下一下敲击着地面。

声音洪亮,瞧着气派极了。

高高在上的主座上挂着一块牌匾,上头写着一心为民。

站在那高台上,转过身子便能看见,一清二楚。

登堂的第一天并没有什么冤屈,一些小的矛盾或者纠纷一般在乡里便由那德高望重的宿老出面调解。

毕竟谁也不希望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得人尽皆知老死不相往来。

有时只是咽不下这口气,需要一个台阶下而已。

“风之,你这不在县衙好好呆着带我来赌场作甚?”

张叔站在赌场前有些不解的看着陆远。

“那自然是来做好事?县衙里有师爷他们便成,我偷懒一天不碍事的。”

“嘿,来赌场还能做什么好事,我记得你以前可是很讨厌赌场的。”

张叔拉住陆远的衣袖就打算离开,心中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

“输钱了那当然是坏事,可要是赢钱了那就是好事,只要我们抱着赢钱的心,那么我们就是走在做好事的路上。”

“你说是吧,张叔。”

陆远抬头看着那诺大的赌场一时间有些兴奋。

在去江南前,陆远决定要让他倒闭,毕竟赌场的人去药铺找过自己的麻烦。

有第一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