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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节:贼猴子为自己感到不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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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精走了,“大爪子”孤零零一个人,就像木头桩子一样,戳在那里一动不动。脑袋轰轰直响,整个人都要崩塌倒掉一样。嘴里默默地念叨着:“你这样做是不应该的,是不道德的,是不能让人接受的,也是会被人唾弃的。”呆傻了一样,“这些年我吃现成的都已经习惯了,没有你,让我怎么活下去啊?”

他由此恨起魔鬼他的大王来,心想,你无论身边,还是外面,女人多得是,数都数不清。为何还要打身边人的注意啊?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不就是高高在上地掌握着比我更大的权力吗?难不成你身上的那个东西也由此变得高贵了,成了又会唱歌、又会跳舞地凤凰一般的俊鸟了?而别人的就是又黑又丑的乌鸦和麻雀?可要知道啊,越是英俊的鸟,它是越会受人惦记的;而会唱歌跳舞的俊鸟,更加地会惹人喜爱了。让你张扬,说不准哪一天,有人就把你抓到“笼子里”去了,让你永远地失去自由,看你还英俊不?看你还会唱歌跳舞不?即便你很英俊,即便你很会唱歌跳舞,也只能在笼子里那个狭小的空间展示了。在那个一点水都沾不着的狭小空间里,再怎么抖搂,你的羽毛也是焦干的,也是不可能再那么艳丽了。被圈在了笼子里面后,你不会着急吗?你不会上火吗?你的声音还会那么甜美吗?还能像平常一样地找得到调吗?他发誓,倒要看看高米尔这只身份、地位不同一般的高贵俊鸟,到底能美到什么时候,到底能神气到什么时候。他要把其变成跩跩走路的笨鹅,掐住它的脖子,拔光它身上的每一根羽毛,让其秃了光叽地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贼猴子也是倒霉,好不容易得到一件法宝,自己不会用,因此差一点没把命丢掉。如今亡魂丧胆一般,成了彻头彻尾的孤魂野鬼了。心里万般惊恐地想,若被魔鬼高米尔找到了,肯定千刀万剐了他。要是被耶和华孩子那些人发现了,也好不了他的。于是,每日惶惶地东躲西藏,偷偷摸摸、苟延残喘地活着。

即便这样,他也改不了自己偷盗的习惯。天生带来的东西改不了了,一天不出去活动活动,那双手就抓心挠肺一样地难大受。有时他恨不得把自己那双无法自我控制,不由自主总想拿别人东西的贼手剁下去,试了几次,都狠不下心来。这是一双唯一值得他信任、依靠和赖以生存的双手,没了它,自己还怎么活呢?

凭借这双手,他成了圈中的巨擘,成了泰山北斗级的大哥。深谙此中道道的贼猴子,知道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知道该动哪些人的东西,不该动哪些人的东西。既然这双贼手,无论如何你都板不住它的贼性,那就把目标锁定在风险最低的工人与农民身上吧。这些人是最底层的广泛劳动者,死不死活不活、哼不哼哈不哈地没人去关注。像蚂蚁和蜜蜂一样,劳劳碌碌地不被人重视。对他们下手,并不是图其身上“蚊子心”、“苍蝇胆”的那点微不足道的东西,关键是要解决手痒的问题。这些人没有高米尔的孩子,相比之下,安全性高一些。而且,也是高米尔孩子普遍搜刮的对象,有无数双无形的黑手,时刻不停地在他们身上摸搜着。那都是一些“阎王爷”一样的人,他们从来都不嫌弃“小鬼”身上有没有肉地瘦不瘦。就算你再瘦,遍地都是地多了,他们这些“阎王爷”也不愁不胖了。耶和华孩子的人再关注,有那么多黑手在里面摸着,谁知道哪双是自己的,怎么就那么倒霉让他逮着了呢?

猴子成天无法自我控制地外出偷东西,总是在身不由己的危险边缘来回行走。做贼心虚的他,心惊胆战地就连放个屁,都要前后地撒摸上几眼,怕惊动了别人。这样的日子不好过,是一般人都承受不了的。他整晚整晚地都睡不着觉,神经越来越衰弱,恍恍惚惚地总觉得,高米尔的那双手,在他眼前不停地晃动;也恍恍惚惚地总是觉得,大华的法杖,也在他眼前总不住点地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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