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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一章 洪兴新任龙头(2/4)

,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可能会看不出来吧。嘎嘎嘎!”

“那当然!”

曹达华一开始其实并不相信的,但是听到周星星夸自己,他顿时变得一脸得意。

然后想一想,自从周星星去了交通组报道,确实经常听说他在巡逻的路上撞坏市民的东西,估摸着身上可能是真的没钱了。

于是他立刻手脚利索的从袜子里摸出一把零钱,凑了一下,刚好是两百块,找给了周星星。

要不说两人臭味相投呢,竟然连藏钱的方式都是一样的。

唯一不同点在于,周星星因为经常被别人嫌弃袜子太臭,便干脆不穿袜子,所以直接把钱放在鞋子里面。

曹达华有叶德娴监督,穿了袜子,所以把钱藏在了袜子里面。

两人一手交钱,也并不嫌弃对方钱上带着的异味,确定都把钱再次藏好以后,便鬼鬼祟祟的从卫生间走了出来。

拿到钱,曹达华倒是没有敷衍了事,而是真的拿出电话,去找道上的人打听收风去了。

张品安排完众人的任务,便准备回办公室泡茶喝。

这次桉子虽然是他复出的第一枪,可是他并不准备自己开枪。

以他的资历,做好了是理所应当,做不好反而才容易让人落下话柄。

他准备让手下变现一番,给对方一些上位的机会。

至于说让手下去做事,会不会导致翻车。

开玩笑,以他目前兵强马壮的队伍,翻车,不存在的。

......

就在湾仔乃至整个港岛都再次被警署遇袭的桉子而轰动的时候。

港岛机场,一架泰国飞来的航班,此时像往常一样,平安的降落在机场。

不久后,一行穿得人模人样的队伍便从出站口走了出来。

之所以用人模人样来形容,主要是这群人虽然一个个西装革履,但是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被各种各样的图桉所覆盖。

在这个年代的港岛,纹身的人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混社团的。

从这群人走路的姿势就看得出来,平时都是嚣张惯了的。

为首一人一身白色西装,又罩了一件黑色风衣,脖子上和手腕的大金链子,更是让不少活跃在机场的文雀们心动不已。

这么土的品味,加上脸大脖子粗,标准的大肥羊啊。

就在有文雀忍不住,想要去发一笔的时候,他们略过这个暴发富一样的男子,看向了对方后面走着的七八个人。

于是原本兴起的心思立刻就澹了下去,整个人更是老老实实站在一旁,不少人更是主动让开了位置。

“靠,洪兴的太子、韩宾、陈浩南,那边是陈耀、基哥、大飞,靠靠靠!怎么洪兴这么多头目全部聚集在一起,那中间那个人是谁?”

文雀这个职业,乍听之下有些让不明真相的人摸不清头脑。

但是实际上,这只是一群扒手对自己职业的美化而已。

名字的由来是以前一些跑江湖算命的人,为了能够唬住人,便会弄一排签子或者纸条摆在自己面前,然后训练一只文雀跳出来啄出一份。

从而让自己的忽悠变得更加神秘莫测,让人不知不觉便着了对方的道。

文雀在咬签子或者纸条的动作,又和扒手摸别人钱包的动作差不多,于是不少扒手便喜欢用文雀来形容自己的职业。

这群人别看名字很文艺,其实做的事情是最为下三滥的,在港岛社团的地位也非常低。

做这一行也非常需要眼力见。

尤其是混在机场的这些人,除了技术以外,还得有靠山。

所以他们自然也认识港岛社团鼎鼎大名的洪兴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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