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有了!(4/4)
变现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以前从未学过音乐,>
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还走调。>
但总得要试试。>
陈锋制定了个计划表,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尝试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
这个过程当然很难,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毕竟楼上就住着钟蕾。>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接近起来才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奋键疾书。>
他决定把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我怎么抄歌不知不觉也抄上她了?>
歌名《乏味》。>
这是钟蕾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演绎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卑微凡人的落寞与孤独。感触很深。>
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乏味》。>
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
会不会有点过分?>
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只是没发表?>
等等!>
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将来会写,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
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
她会把我视为知己?>
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她到底是感激我还是该恨我呢?>
坦白讲她应该恨我,但谁让你动不动就对我横眉冷对的?>
还有,她似乎才刚搬来,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
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早上回来。>
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那么结合她的履历,她是在酒吧当驻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对生活感到厌倦,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乏味》?>
那么她现在肯定还没写这首歌!>
陈锋开动脑筋,展开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疯狂分析状况,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很多东西。>
所以我现在开始写,过几天就给她秀!>
喜欢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请大家收藏:(.sodu777.)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搜读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章已完成!
不上又不下
秘籍点读机
我用阵法补天地
豪门盛宠,总裁的拒婚新娘
治婊专家[快穿]
回到大明当皇帝
王者崛起
豪门大佬为我神魂颠倒
恐怖悍刀行
我成了通天教主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