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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O四 吴昊的野心(1/2)

第二五四吴昊的野心

说起来,在这种部落制里面,酋长就是部落的首领,是一手遮天的人物,掌握着整个部落的生杀大权。

因为历史的原因,酋长制度在也门很多地区比较普遍,现在也是。而且越是偏远、落后的地区,存在的越长久。

根据历史学家的说法,酋长制度最初是从原始的氏族制度发展演变而来的。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逐渐过度时,大大小小的酋长土邦和酋长制度便慢慢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

最关键的是,这种酋长制度是世袭的,世袭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由父系相传,另一种是由母系相传。无论是过去和今天,酋长制度在也门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实,罗沙现在还有这种制度的存在,只不过,这里的武装组织和海盗多如牛毛,正如华夏的一句老话,叫做有枪就是草头王,所以,虽然这种酋长制度还有,但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风光。

不过,什么事儿都有一个特殊。

以吴昊在这里的实力,自己这么强的武装力量,如果真要是能建立自己的部落、自己的酋长制度,还真的没有人敢说什么。

最关键的是,这种酋长制度,是可以是世袭的。

按着也门的规矩,这种世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父系相传,另一种是由母系相传。所谓父系相传,就是由儿子继承父亲的职位,这种方式在也门广大地区一直十分流行。当然,在个别地方也实行母系相传的方式,即由外甥继承舅父的职位(好在这种情形在罗沙不存在)。

在以前,没有内战的时候,酋长拥有相当大的权利,在乡村表现得尤为突出。酋长决定着他所管辖范围内的大大小小的事情甚至包括一些家庭琐事。凡事没有得到酋长的批准,是不得操办的。一切争端的是非曲直,只能听从酋长的裁决。村民对酋长必须毕恭毕敬,服服帖贴。酋长出门,身着金光闪闪的绣花的衣袍,不是坐轿,就是骑马,众多的侍从人员护卫,前呼后拥,鸣锣开道。

在也门偏远地区,酋长在当地也称之为土王(土地掌管者)。酋长住的房子叫做“王宫”。当然了,在也门,传统的酋长制度,一般分为一、二、三级酋长领地,分别由一、二、三级酋长管辖。

在也门的历史上,酋长被视为“天然的统治者”,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个地区或一个部落的酋长,如同一个小国王一样,拥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绝对权威,酋长的话就是“圣旨”,只能照办,不能违抗。

“不过,在我们这个地区,部落酋长是不允许女人来继承的,所以,这件事儿,如果你要真的相恢复,以我为核心不行,一定要以你为核心,你也不能叫吴昊了,最起码,在这里不能用这个名字了。”爱尼赛看着着,眨巴着那又漂亮的大眼睛说道。

“什么意思,我不叫吴昊叫什么?”

“你们华夏不是有一种入赘的婚姻吗?叫什么赘婿。如果你真的想在这里恢复部落酋长,那你就得当赘婿,继承我们家的姓氏。其实,我们家也是三级酋长,在罗沙也有一定的势力的。”爱尼赛看着吴昊说道。

“还这么麻烦呀?”听爱尼赛这么一说,吴昊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

“你不愿意做赘婿?”

“不是的,其实,做不做赘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这里的原油基地,只要能保证它延续下去,做什么都无所谓的。”吴昊说道。

“如果你同意,等我生产之后,来操办这件事儿。”爱尼赛说道。

“那你说,这个酋长制和现在你们的市政局有没有冲突呀?”吴昊想了一会问道。

“三级酋长,没有大的冲突,可以在市政局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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