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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四九 朋友妻不可欺(2/2)

等吴昊把话说完,李伟马上接过话来说道。

“这我相信,不过……”

“老吴,我们可是老搭档了,这件事儿,无论如何您也要帮帮我。这么多年了,我还从来没有对哪个女人有过这种感觉呢。上一次省里开办公会的时候,自从听到她在会上做的那个专题汇报,我就……我就下决心,如果要找,就找她这样的,要么就一辈子就一个人过了。”李伟长舒了口气道。

“老李,行啊,也知道一见钟情……”吴昊还真的怕对方看出自己的紧张来呢,所以,有意的放松一下,开了句玩笑。

“老吴,你知道吗,那种感觉,犹如当年在学校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马容时……那样。”李伟眼睛看着办公室窗外,说道。

李伟这么说,在一提马容,吴昊心里的内疚,不由得又重了几分。

如果单纯从道义上来讲,吴昊对李伟的亏欠,那还不是一点两点儿的事儿。虽然两个人在有交集之初,相互间并不待见,但后来成了朋友。

民间有这样一句话,叫做朋友妻,不可欺,说的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的。说是人与人之所以成为朋友,是因为价值观与审美观几近相似。因为这种几近的相似,所以,对朋友妻,特别容易产生欣赏的情愫。所以古人总结为六个字对这类现象进行道德约束。

就有了这句“朋友妻,不可欺”。

说起来,这还有一个历史典故呢,据说在宋朝的时候,有一个叫荆州的地方,有一对恩爱的夫妻,男的叫刘志,女的叫黄梅,这个刘志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姜政。巧合的是,这个姜政,他也喜欢上了黄梅,而且与黄梅这间……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一久,自己好朋友与老婆的事儿,刘志知道了。不过,这个刘志既不想破坏朋友之间的友谊,又不想惹夫人生气,所以,想来起去,就摆酒在一所饭庄宴请姜政。席间,恰逢店小二上菜时不小心把汤撒到了姜政的身上,姜政大怒,欲责备小二。

刘志见状,忙对姜政劝言之:非小二之本意,当谅之。宴毕,姜政回到家思虑再三,顿生惭愧之意,遂断绝了与黄梅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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