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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剧组上门(2/3)

起来。布兰德见此也面对她们摆出一个炫耀肌肉的姿势,顿时有引起一阵尖叫。

“看,那布兰德又在卖弄他那白痴一样的肌肉了,真搞不懂那些胸大无脑的拉拉队员怎么会看上那个迟钝的大块头呢!”同样站在场外的扎克小声的对站在他旁边的路易斯抱怨道。

对此,路易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有回答,转身就准备离开。见此,扎克也不在废话,连忙跟了上去。经过两个月的相处,扎克也渐渐清楚了路易斯的性格,他总是保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态度,只要你不招惹他,他就是总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常挂在脸上一尘不变的微笑,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但如果你以为他好欺负,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别看他一副瘦瘦弱弱的样子,他发起怒来,扎克感觉比输了球的布兰德要可怕得多,扎克就对那次听到自己的过去,听到比尔的卑劣和对自己做的事后,路易斯一脸阴沉的样子,那仿佛是一幅火山爆发之前的平静的情景。扎克想到这就是一阵欣慰,当时顿时有一种视为知己者死的冲动。不仅如此,路易斯的成熟稳重同样令扎克钦佩不已。

“最起码自己是不可能像路易斯一样沉得住气”扎克心中念叨。

总之,扎克认为他很酷,也很神秘,既会写又会弹吉他(他把路易斯每天写的剧本当成是在写了,不过也差不多了),在扎克这个四体不全的资深宅男心中,好像自己会的路易斯都会,自己不会的,他也会。或许现在即使有人说路易斯是火星人他都会选择相信吧。

如果路易斯知道扎克对他的评价不知道会做何感想,此时的路易斯脑中正全心的回忆构思他的新剧本,偶不,应该说是新。

这部就是后世全美最畅销的玄幻爱情可以说整整影响了美国一代人,不同于《哈利波特》,全剧是由人类少女贝拉和吸血鬼少年爱德华的爱情故事为主要线索。同时它也是极具影响力的一部,其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仅凭这部,就在2008年5月,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之一。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由于中塑造的人类少女贝拉和魅力无限的吸血鬼爱德华太过受欢迎,尽管评论不一,但还是一手捧红了贝拉和爱德华的扮演者,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和罗伯特.帕丁森两位好莱坞超级新星,头一时无二。值得一提的是克里斯汀和罗伯特在现实中同样成为了情侣,也算是为的结尾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路易斯在写之前也是有一番考量的,首先,他对的剧情非常熟悉,《暮光之城》是他为数不多的看过原著的,这还要归功于前世他的女朋友非常迷恋爱德华,连带着路易斯以前也看过。其次,出版以后可以赚取一大笔钱,现在的路易斯就非常资金极缺,推广abook需要钱,建立服务器需要钱,公关招标也需要钱,钱钱钱,路易斯头都大了,有人说的好啊,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况且以后路易斯自己投资出专辑,拍电影也是烧钱的行业。最次的,还有一个的剧本改编权,少说也可以大赚一笔,任务好歹也可以完成一两个。

路易斯还就不相信了,前世的《暮光》那么成功,难道到他手上就废了。“有了重生的福利,预知未来十年的能力怎么能不好好利用呢”这可不是路易斯的格,所以,斯蒂芬妮大妈,对不起了!路易斯肆无忌惮的开始了他的剽窃大计。

回到宿舍,路易斯不理会扎克的无聊吐槽,继续埋头写作。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很快路易斯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序章给弄出来来,别看这效率慢,说实话,不慢了,要知道回忆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他总是要好好推敲一番才能接下去,万里城不是一天堆成的,慢工出细活嘛。路易斯可不想好好一部经典毁在他手上,要不然斯蒂芬妮还不从未来坐时光机跑过来掐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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