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顺民(1/5)
所谓顺民,是指大明皇帝在建文六年岁末时发布的诏书上所用到的词。虽然只是两个月的功夫,九州基本就笼罩在大明的五万军队手中,开始方明谦贯彻了皇帝的旨意,将青壮统统运回大明,交由南京军镇运往蜀中修路。
但是随着占领面积的越大,所遇到的问题也就越多。九州大约有三十万日本人,由于各国之间的不合,幕府和大内家的争斗不休,青壮只占有很少的比例,其中大约二十五万人基本上都是有老人、儿童和妇女组成。
日本当时的体制,造就了大多数财富和粮食都集中在少数贵族和武士手中,这二十多万人的生活被领主搜刮之后,特别是少贰氏和大友氏,逃往本州时,将粮食能带走的带走,来不及带走的都烧毁,留下二十万嗷嗷待哺的嘴巴给大明将士。
这种做法给大明带来了很大的负担,毕竟将士们是军人而不是屠夫,现在随着文治天下的口号,更不会冒着天下之大不讳而坑杀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吧,但是要养活这么多饥民,军人怎么办,他们还要继续往本州进发,怎么能让饥民拖住脚步。
在这种情况之下,迫于朝野之间那些文臣的压力,朱允炆想征西大军下达“不杀”的诏令,限有制将士们不得随意杀戮。只不过,这个命令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反抗者”不杀。
潜在的意思就是,敢于以死抵抗的人,自然是毫不留情的杀无赦。不过这是一种隐晦的说法,为了应对明年即将到来的帖木儿大军,必须暂时以温和的态度对待日本百姓。
为了配合这份“不杀”的诏令,经过内阁以及参谋部合议,做出以下决定得到了皇帝的同意,首先,暂缓押送日本青壮回大明修路,押送人员只限于贵族、武士以及抵抗的俘虏。然后面向九州招收“顺民”。
当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宣布:天朝伐罪,是针对幕府和贵族、武士的。并不会伤及无辜之民,大明只是顺应天命,但不忍在战争中伤及无辜,所以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
然后再颁布顺民政策。对于顺民也分为二等,其中高级一点的叫做良民,是能为大明将士引路并建立微薄功劳之人,还有能给予大明提供便利之人。对于这种人,大明不会计较其之前的身份和出身。会在所谓的光复区授予其相应的官职,并享受大明官员应有的福利。
第二等才叫做顺民,那就是不抵抗之人,大明也会给予其提供食宿,不过必须要集中居住。
顺民必须要经过大明军方的认证并颁发文书作为凭证,当成为顺民之后,参与大明徭役满五年,可以获得大明国籍。这五年的徭役是作为其之前。种地或者做工所造成的对抵抗军的间接支持所恕罪,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作为顺民之后,就要在大明的领导之下,学习汉语,儿童可像大明境内的儿童一样享受免费教育。但是所教授的是汉字。
宣布日语为蛮语,宣布日本文字为非法文字。因为日本文字本来就是日本人剽窃汉字偏旁所造出的赝品。
朱允炆此举也不过是想起了在另一个时空。所谓的满洲国和台湾受到的洗脑教育。才一时兴起的,但是却得到了士林中人的坚决拥护。在向皇帝以及军方肯定了九州岛的安全时,以方孝孺、解缙、杨士奇等人为首的儒林领袖式人物向自己的学生发出号召,号召自愿者前往日本教化蛮夷。
这种情况才慢慢的引起了朱允炆的注意,对于教化的兴趣远胜于用军队攻打之心理,在读书人脑海中从未离去,在日本战事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出动部分读书人,向皇帝证明教化的威力,可能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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